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劳动仲裁 > 正文内容

举案说法|请事假外出发生意外受伤,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2023-04-10 08:49 来源: 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案 情


孙某系A公司职工,某天的上班时间,孙某有事请事假外出,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孙某无任何责任。

那么孙某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解 析

孙某外出是有事请假,不属于因工外出,不适用因工外出的认定条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要确定外出的具体时间和空间,如果属于下班途中,如请假后回家,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属于下班途中,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0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0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