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技能长治”,全面对接国赛、省赛标准,围绕“技能兴国”主题,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市人社局决定举办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通过举办全市综合技能赛事活动,拓宽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激励更多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激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钻研技术热情,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良好氛围,为长治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大赛主题
技能照亮前程 匠心启航未来
三、大赛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赛务公开、全程监督、工作回避、重点巡视”四位一体的公平保障机制,提高大赛的社会公信力。
创新开放提质。对接国赛、省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办赛方式,采取开放竞赛场所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积极营造开放性办赛的良好氛围。将参赛人员、企业需求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大赛打造成技能人才选拔评价的平台、企业人才学习交流的平台、政校企协沟通合作的平台。
促进就业创业。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对接乡村振兴需求,发挥大赛引领示范作用,设置通用性强、就业面广、成长性好、引领作用大的竞赛工种,设置特色鲜明、具有经济价值、能带动就业的技能工种,设置新业态技能工种,增强技能工种从业人员社会认同度,改善技能人才供给质量结构,促进就业创业。
安全精彩节俭。充分调动办赛资源,科学制定办赛方案,合理设计赛程,规范赛事程序,搞好赛事组织和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大赛、参与大赛、支持大赛,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节俭美德内化为办赛的自觉要求,确保赛事安全精彩节俭。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围绕市委市政府建设“技能长治”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成链集群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等重点任务,结合我市特色劳务品牌、文旅康养、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方面,对接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确定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37个赛项(见附件1)。
(二)举办形式
大赛采取分类举办方式。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牵头举办7个赛项,分别是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举办导游和讲解员2个赛项,长治市商务局牵头举办烹饪中餐(名厨)、名吃制作2个赛项、长治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举办灭火救援员赛项,国网长治供电公司牵头举办变配电运行值班员、供电服务员2个赛项。市人社局牵头举办剩余30个赛项。
(三)参赛方式
大赛采取分渠道报名方式。
1.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牵头项目。按行业部门(重点企业)方案要求,向指定渠道报名。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负责比赛组织并承担办赛主要费用,大赛组委会负责选手奖励表彰。
2.市人社局牵头项目。以县区、行业部门、大型企业等方式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参赛代表队设领队、领队助理、联络员各1名;每个赛项限报参赛选手3名(潞州区6名,团体总分加权计算)。
以县区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向所在县区人社局报名参赛。各县区参赛项目不少于20项。各县区要成立参赛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区选手选拔和参赛工作,并根据选手情况安排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为选手参赛期间提供安全和生活保障。
以行业部门、大型企业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向所在行业部门、大型企业报名,参赛人员汇总表由行业部门、大型企业汇总后按要求报指定邮箱。
(四)时间安排
1.各县(区)、行业部门、大型企业组织选拔赛应在市级比赛报名截止日前完成。
2.市级比赛报名截至2025年7月30日。
3.市人社局牵头的30个赛项拟在8月下旬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牵头的7个赛项须在9月底前完成。
(五)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年满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我市城乡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2.分类要求。以县(区)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须在当地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以行业部门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按所在单位归属部门(行业)报名参赛,参赛选手须在该行业所属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以大型企业为单位组队的,参赛人员须在本企业工作且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3.其他情况。“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太行技术状元”等荣誉称号获得者不再作为同赛项的选手参加本届大赛。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最终比赛项目,报名人数不足15人的赛项取消举办。
五、组织工作
(一)主办单位: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协办单位:市委人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长治供电公司、长治日报社、长治人才集团
(三)承办单位:公开征集后另行通知
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主办,成立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见附件2),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技术保障、协调管理、仲裁、后勤、开闭幕式活动、大赛宣传等工作,各承办单位(赛点)负责协调大赛相关事宜,具体落实赛事实施、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
大赛实行承办单位负责制,各承办单位负责承办赛项的各项相关工作和组委会交办的相关事宜。为促进赛事工作有序开展,各承办单位和组委会签订承办协议,明确承办赛项内容、工作职责划分、资金支出标准等事项。
六、技术工作
(一)行业部门(重点企业)牵头的7个赛项(导游、讲解员、烹饪中餐(名厨)、名吃制作、灭火救援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供电服务员)按照牵头单位制定的比赛方案进行比赛。
市人社局牵头的30个赛项参照高级工(三级)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进行命题,由各赛项承办单位组织有关裁判制定技术文件,只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比赛。相关技术文件、比赛方案见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大赛裁判选定。为保障大赛质量,确保大赛公平性、公正性,每个赛项选聘行业领域内具有国家级、省级裁判资格的异地裁判担任裁判长,由省人社厅推荐;其他裁判通过社会征集后按程序抽取确定。
(三)技术保障人员。各赛项承办单位根据赛项需要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负责各竞赛项目设施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
七、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其他奖励等奖励。
(一)个人奖
1.每个赛项(名吃制作赛项除外)设一等奖2名(占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4名(占参赛人数的10%),三等奖6名(占参赛人数的15%),对其他排名至单个赛项参赛人数1/2的选手颁发优胜奖。
2.每个赛项(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名吃制作赛项除外)获得第1名的选手,授予“太行技术状元”称号,其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太行技术能手”称号。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金奖励。
3.名吃制作赛项评选产生10名“太行技术能手”,每人发放2000元奖金奖励。
4.职业技能等级。属于技能类赛项的,每个竞赛项目获得第1名的选手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可申报高级技师(一级)评价;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技师的,不再晋升)。获第2、3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并可申报技师(二级)评价;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一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获第4名至市级决赛参赛人数(组数)1/2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
5.获奖选手可享受的人才补贴政策按照长治市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6.各赛项前五名获奖选手有义务代表长治市参加各类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原则上无特殊原因不得弃赛。
(二)团体奖
团体奖仅对各县区参赛代表队进行排序,行业部门、企业参赛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牌匾。
1.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颁发名次奖证书牌匾;对获得其他名次的代表队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牌匾。
2.计分办法:以各代表队参赛项目分加选手名次分计算团体总分。总分相同时,优先参赛项目分排名高的代表队,参赛项目分也相同的,优先进入前5名人数多的代表队。
参赛项目分计算办法:潞州区代表队每一名(组)参赛选手积0.5分,其他县区代表队每一名(组)参赛选手积1分,缺赛、弃赛的不计分。
选手名次分计算办法为:获得“太行技术状元”的加20分,一等奖的加15分,二等奖的加10分,三等奖的加5分。(潞州区每个赛项获奖选手按等级优先最多计3人)。
(三)其他奖励
1.对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奖”证书牌匾。
2.对各赛项一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练”证书。
3.对各赛项的裁判长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4.对在比赛组织、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裁判员”证书。
5.鼓励各县(区)结合技能人才表彰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对获奖选手和教练专家团队等给予奖励。鼓励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结合实际,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
八、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办好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组委会要强化指挥调度,逐级压实责任,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委会、承办单位明确职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选拔,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竞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三)各县(区)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突出大赛主题,把握关键节点,全方位、多角度持续宣传备赛、参赛情况和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宣传报道技能大赛实况,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升影响力。长治日报社要加大技能人才培育、太行技术状元、太行技术能手的宣传专访,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制作大赛宣传片和成果展示片。
(四)大赛统称为“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各赛项冠以“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xxx赛项”名称。
(五)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前往市区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参赛代表队承担。通过大赛获得职业技能等级晋升的选手,免收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费。
(六)严格执行纪律。大赛资金支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监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办赛务求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进行大宗耗材、用具的购置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各承办单位做好项目预算,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
(七)报名资料
1.报名表。各参赛选手需填写《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各代表队填写《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并审核盖章(见附件4),同时按名单顺序附选手2寸白底电子照片(照片名称:序号+赛项+姓名)。
2.安全健康协议书。所有参赛选手须与大赛组委会签订《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选手安全健康协议书》(见附件5)。
3.证明材料。职工、教师报名选手需提供工作证明1份,最近两个月社保证明1份(社保缴纳单位名称应与报名所在单位一致);学生报名选手需提供学生在校学籍证明1份;其他身份报名选手提供最近两个月社保证明1份。确属特殊情况无法提供两个月以上社保证明的,须由县(区)人社局统一提供证明,证明内容应含:参赛职业项目、选手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手机号以及“在本县(区)工作1年以上,情况属实”字样。
九、大赛标识、官网
长治技能大赛LOGO:

长治技能大赛官方网站:
https://rsj.changzhi.gov.cn/
附件:1.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赛项
2.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3.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
5.第七届长治技能大赛选手安全健康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