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名单及津贴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形式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5-2192527
附件:2024年1-2季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发放名单.xls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