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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10-24 17:27 来源: 长治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经职工个人申请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 ,依据《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22〕8号) ,长治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侯志义等2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鉴定,2024年10月24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 月24 日-2024年10月31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编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鉴定结论

1

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李胜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长治液压有限公司

申志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长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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