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职工个人申请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 ,依据《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22〕8号)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 ,组成专家组对张瑞芬等12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鉴定 ,2024年 月 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鉴定结论 |
1 |
张瑞芬 |
女 |
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 |
程敏 |
女 |
长治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3 |
王建魁 |
男 |
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4 |
闫桂龙 |
男 |
沁县金属化轻材料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5 |
马安平 |
男 |
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6 |
张国鹏 |
男 |
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7 |
张小虎 |
男 |
山西汽运集团长治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8 |
申建斌 |
男 |
长子县蔬菜副食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9 |
赵峰 |
男 |
长治市国泰市属企业职工管理有限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0 |
宋玉庆 |
男 |
长治市潞城区水利发展中心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1 |
张世伟 |
男 |
长治市人民医院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12 |
李永军 |
男 |
长治市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