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14)和《山西省企业职工劳动鉴定暂行办法》精神,我委对746名工伤、职业病致残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4年12月27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746名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长为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月6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5-2115166
附件:公示名单.xlsx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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