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应急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号)及长治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局、总工会关于印发《长治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长人社发〔2023〕8号)有关规定 ,现对我市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验收。2023年度所有工伤预防项目已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确定。经省联席会议研究 ,确定我市2024年度4个工伤预防项目 ,分别为: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新业态工伤预防培训项目、煤矿、非煤矿山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机械制造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三)实施情况。截至12月底 ,正在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1个 ,将于2025年实施的项目3个。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截至12月底 ,支付2022年项目验收费用69700元 ,
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共计3332266.33元 ,其中:2023年项目3273226.33元(其中宣传费328436元 ,培训费2944790.33元) ,2024年项目59040元(宣传费)。
长治市工伤预防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