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长人社发〔2022〕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86号)等文件精神,长治市人社局对申请市直2023年第四批职业技能提升评价补贴和2024年第一批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评价补贴的企业、院校和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审,申请补贴的企业、院校和机构之间进行了交叉审核,市财政局进行了复审,符合补贴发放要求,相应补贴资金共计94.7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培训2427人,补贴金额72.81万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高级110人,补贴资金8.8万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200人,补贴资金12万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29人,补贴金额1.1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社局职建科和市财政局社保科反映。
联系电话: 0355-2021805; 0355-2026351。
附件: 1.市直2023年第四批和2024年第一批培训评价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
2.市直2023年第四批和2024年第一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3.附件3市直2024年第一批企业职工培训申领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