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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社局2025年6月-8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5-06-13 10:56 来源: 长治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畅通全市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技能提质增效,现将我市2025年6月-8月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计划和申报条件公布如下:

一、长治市人社局2025年6月-8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计划表(附后)。

二、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附件:长治市人社局2025年6月-8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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