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14)和《山西省企业职工劳动鉴定暂行办法》精神,我委对687名工伤、职业病致残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6年1月26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687名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长为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8日-2026年2月3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附件:
刘成林等687名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花名表.xlsx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