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山西小雪餐饮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崔松工伤鉴定结论下达的公告

2026-02-04 17:08 来源: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山西小雪餐饮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崔松(身份证:1404281966****2415)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本委于2025年11月14日对崔松的伤残情况作出J1D12202500841600011号鉴定结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5.3.2(4),评定为伤残三级,部分护理依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2月4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0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0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