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和《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精神,我委于2026年1月29日至30日对578名工伤、职业病致残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6年3月31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578名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0日五个工作日。
附件:彭俊贤等578名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结论花名表.xlsx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