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长治市202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长人社函〔2026〕55号

2026-04-14 10:26 来源: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6 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214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国务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二、严格推荐程序,强化对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按照通知规定的选拔程序开展选拔推荐工作,对下级单位推荐工作加强指导督促,规范程序要求,加大对推荐人选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送要求、报送程序及时间

(一)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一是人选推荐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须加盖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二是人选一览表。须从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中导出,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三是推荐人选信息表 3 份(用A4 纸打印),并需附加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 1 份。

电子材料。推荐人选信息表(附光盘或 U 盘)、个人业绩成果情况证明材料(书面材料扫描形成 pdf 版,随光盘或 U 盘报送并在政府特殊津贴申报系统一并提交)。

(二)报送程序

1、个人申报与单位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民主评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征求纪检意见(签字盖章)后上报。

2、主管部门复审。市直部门、县区人社局对所属单位人选材料复审、择优推荐。

3、市级评审与上报。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按要求报送省人社厅。

(三)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须在 2026 年4 月22日前报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杨楠 0355-2022465

高技能人才申报材料联系人:曹淯粳 0355-2021805

附件:1.关于开展202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wps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0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0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