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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补充公告

2026-05-22 08:34 来源: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26〕52号)文件要求,2026年4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见习协议的,按80%的标准发放补贴。

现将长治市2026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征集条件调整为:在见习期间,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负担20%、人社部门负担80%。同时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对用人单位缴纳的保费,按每名就业见习人员每年240元(即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5月22日

链接:关于征集2026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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