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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2026-08-24 15:44 来源: 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

为进一步保障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用工风险,针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新开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参保全覆盖、缴费全到位、人员全纳入”,共同筑牢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工伤保障底线。现就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铁路、公路、水运、水利、电力、光伏、能源、矿山、机场、通信、化工、考古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均须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

二、办理程序

工程项目按属地参保原则,统一在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参保责任单位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等能客观证明工程造价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已经开工项目提供开工通知书;

2.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证明复印件;

5.《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6.《山西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

三、办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参保登记手续。

四、特别提醒

工程项目未参保、未缴费或从业人员受伤时间不在该项目工伤保险期内,全部工伤待遇由用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咨询电话:0355-3701835   0355-3701816


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8月21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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