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和《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精神,我委对640名工伤、职业病致残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6年8月21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640名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长为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附件:2026年7月14-15日工伤现场鉴定结论名单.xlsx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