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2026年7月14-15日工伤现场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6-08-25 10:38 来源: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和《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精神,我委对640名工伤、职业病致残者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2026年8月21日会议研究审定,现将640名工伤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如下,公示时长为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附件:2026年7月14-15日工伤现场鉴定结论名单.xlsx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晋ICP备05005523号 网站标识码:1404000050 晋公网安备 14040202000070号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