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齐红生(身份证:1426251977****2059)向本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本委于2026年6月22日对齐红生的伤残情况作出J1D12202601085180011号鉴定结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5.10.2(12),评定为伤残十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