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60号)精神,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李宁等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长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192522
附:拟记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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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事业单位名称 |
奖励种类 |
奖励等级 |
奖励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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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 宁 |
长治日报社 |
定期奖励 |
记功 |
工作表现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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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军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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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解 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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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马江波 |
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 |
工作表现突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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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晓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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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韩 涛 |
长治市襄屯灌区管理中心 |
工作表现突出 |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