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工作职责:
1、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
2、依法监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有关案件;
3、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
联系电话:0355-2027052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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