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经营性劳务派遣业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以及集体合同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2、负责企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管理服务工作;
3、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4、按照管理权限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5、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联系电话:0355-2035951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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