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2、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拟定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培训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的核准备案;
4、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5、负责指导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6、组织指导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奖惩、任免、辞职、辞退等事宜。
联系电话:0355-2192522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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