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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首届长治技能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10-09 17:49 来源: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首届长治技能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08日
   
  首届长治技能大赛活动方案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长治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举办首届长治技能大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对接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营造广大劳动者学技术、练本领、比技能的浓厚氛围,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我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赛主题和原则
  2018年首届长治技能大赛的主题是:展现技能成才风采、成就创新创业梦想。
  (一)公平。建立“赛务公开、全程监督、工作回避、重点巡视”四位一体的公平保障机制,提高大赛的社会公信力。
  (二)开放。破除报名条件制约,大赛报名不受身份、学历和工作经验限制,并采取开放竞赛场所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积极营造开放性办赛的良好氛围。
  (三)共赢。使参赛人员、企业需求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把大赛打造成技能人才选拔评价的平台、企业人才学习交流的平台、政校企协沟通合作的平台。
  (四)节俭。统筹利用办赛资源,科学制定办赛方案,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节俭美德内化为办赛的自觉要求。
  三、大赛内容
  围绕“技能+工业、技能+农业、技能+现代服务业、技能+电子商务、技能+安全”,优先选择通用性强、就业面广、社会影响大、发展迅速的职业(工种)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职业技能竞赛涉及的职业(工种)开展竞赛。本次大赛设技能竞赛项目和特色工艺技能展示项目两大类。
  (一)技能竞赛类项目:焊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汽车维修、挖掘机驾驶、园艺种植、砌筑工、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中式宴会摆台、家政服务(育婴及护工)、导游、电子商务、电梯安装与维修、消防设施操作共15个工种。竞赛通过理论知识+技能实操的方式进行。
  (二)特色工艺技能展示项目: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工艺技能或先进制造工艺技能项目。竞赛通过现场展示+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大赛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承办单位:长治技师学院、长治职业技术学院、长治市商业技工学校、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华森职业学校、清大东方学校
  大赛成立首届长治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附件1),负责大赛组织、指导、协调、管理、仲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组、监审组、竞赛组,负责大赛的相关技术工作及具体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开发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大赛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2018年10月29-31日。
  (二)地点:大赛主赛场设在长治技师学院。根据竞赛工种项目分若干分赛场。
  (三)方式:技能竞赛类项目采取理论测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方式,均采用百分制。理论测试和技能操作按照2比8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理论知识测试采取集中考试,操作技能按照工种分项考核。特色工艺技能类项目进行现场技能展示,采用百分制,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六、大赛命题标准
  技能竞赛类项目命题标准遵循“坚持标准、重视基础、全面考核、反映水平”的原则,以各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理论和技能知识为基准,适当加入技师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和使用国家技能考核题题库相结合的方法制订。
  七、参赛范围及办法
  (一)参赛范围:凡年满16周岁,在我市从事相关专业(职业)的城乡劳动者在法定年龄内不受学历、工作经验限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竞赛。原则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不再作为选手参加本次大赛。
  (二)参赛办法:
  1、城乡劳动者按照从业所在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报名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可设初赛区自行组织初赛。市内各大型企业(驻市企业、市管企业、民营企业)、职业院校选手参加属地初赛。获得各赛区、各职业(工种)前3名的选手参加本次大赛决赛。
  2、各县(市、区)必须组织代表队参加决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每个代表队技能竞赛类参赛项目(工种)不得少于10项(每项限报3人);特色工艺技能展示类项目参加3-5项。
  八、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特殊贡献奖。
  (一)个人奖
  1、技能竞赛类。每个工种原则上按照参赛选手(约40人)的30%给予奖励,一等奖2名(占参赛人数的5%),二等奖4名(10%),三等奖6名(15%)。每个竞赛工种(参赛选手不低于30人)获得第1名的选手,授予“太行技术状元”称号,比照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有关政策享受人才公寓和生活补贴待遇;其它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授予“太行技术能手”称号,享受人才公租房待遇;竞赛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范围内的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优先向省人社厅推荐技师考评,获奖选手由组委会统一颁发相应的竞赛获奖证书和奖金。
  2、特色工艺技能展示类。每个特色工艺技能展示项目得分90分以上的项目带头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牌,由市人社局优先推选建设“太行民间工艺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团体奖
  以各代表队全部参赛的职业工种、参赛成绩计算团体总分,对获得团体总分前3名的代表队,由组委会颁发优胜奖牌。
  (三)优秀组织奖
  综合各代表队的参赛项目、人数及组织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由组委会颁发奖牌。
  (四)特殊贡献奖
  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
  九、职责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发动企业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加竞赛工作。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电梯安装维护工种的初赛和大赛相关工作。
  (四)长治技师学院、长治商业技工学校、长治职业技术学院、市特种设备监督检测所、华森职业学校、清大东方学校负责各竞赛工种的技术相关工作和场地、材料等准备工作。
  (五)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对接省级鉴定中心和各工种竞赛命题的工作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
  (六)市新闻单位负责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大赛举办情况和具体成效,组织采访参赛选手分享参赛经历和交流宣传推广技能竞赛成果。
  十、有关要求
  (一)为保证首届长治技能大赛圆满成功,大赛组委会要细化分解任务,把握工作进度,采取定期会议和集中办公等形式,保障大赛各项任务落实。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办单位负责制,要主动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和属地企业,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岗位练兵和初赛,做好本地选手的参赛组织工作。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市区外的参赛选手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通过大赛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晋升的选手,免收职业技能鉴定费。大赛资金支出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监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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