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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项目的通知

长技能办函〔2024〕2号

2024-03-18 15:11 来源: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部门、重点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技能长治”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技能人才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现面向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开展2024年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全市重点产业和大型重点企业,坚持技能培训稳就业促就业导向,紧紧围绕十大产业链、专业镇、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文旅康养、先进制造、煤矿安全等领域以及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构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项目征集。

二、培训评价对象及实施主体

1.培训评价对象。以全市范围内企业职工(含在本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按规定可纳入培训评价范围的就业重点群体为主要培训评价对象,鼓励企业职工参加技能等级评价。

2.实施主体。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作为主体实施培训和评价,培训主体也可委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评价主体也可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有意向申报培训评价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向市人社局提交《长治市2024年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项目申报表》。申报表需提供盖章的PDF格式文件(以“单位名称+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项目申报表”命名)。

2.确定。市人社局将择优确定培训评价项目,并与行业部门、企业联合开展。

四、补贴政策

1.企业职工培训。对组织企业职工培训的人才培养项目,时间应不少于3天(或24学时),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培训。

申领补贴时企业需提供参训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训人员连续两个月以上的工资发放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企业承诺书。

2.项目制或订单式培训。按照企业发展需要和培训工种岗位对技能水平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时长,培训结束后就业率达到80%及以上的,按前10天每人每天150元、之后每人每天100元补贴标准,给予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初次取证)400元、初次取证取中级工证书600元、高级工证书800元的标准补贴。取证补贴只针对新增技能人才和新增高技能人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取证补贴。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人员,不再享受新增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取证补贴。

五、其他要求

PDF版申报表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发至长治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czrsjzynljsk@163.com。

联系人:蒋晓亚    联系人:2021805

附件:长治市2024年技能人才培训评价项目征集表.wps


长治市“技能长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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