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推进“技能长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技能办发〔2023〕1号)、《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长人社发〔2022〕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3〕786号)等文件精神 ,长治市人社局对申请市直2023年第三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的企业、院校和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了初审 ,申请补贴的企业、院校和机构之间进行了交叉审核 ,市财政局进行了复审 ,符合补贴发放要求 ,相应补贴资金共计258.09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培训7212人 ,补贴金额216.36万元;订单式培训75人 ,补贴金额23.75万元;普惠制培训116人 ,补贴金额11.6万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中级53人 ,补贴资金3.18万元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初级80人 ,补贴金额3.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 ,可向市人社局职建科和市财政局社保科反映。
联系电话:0355-2021805;0355-2026351。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