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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2026年6—8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6-05-26 17:12 来源: 长治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畅通全市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推进职业技能提质增效,现将我市2026年6月-8月份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计划和申报条件公布如下:

一、长治市2026年6-8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计划表(附后)

二、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附件:长治市2026年6-8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计划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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