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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长人社函〔2025〕59号

2025-04-22 16:32 来源: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黎城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5〕254号)、《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5〕25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行业、企业、院校均可申报。

2.申报要求:各单位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的原则申报。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主管单位对申报单位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制详见附件1;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制详见附件2)

3.申报时间:截止5月16日18:00

4.申报地址:2份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市人社局职建科(318办公室)和市财政局社保科(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czrsjzynljsk@163.com)。

5.推荐公示: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结果公示后上报省人社厅。

二、验收评估

1.评估对象: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2022年推荐已被省确定的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对2023年、2024年推荐已被省确定的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估(接受验收评估项目名单见附件3)。

2.验收评估:评估报告内容需包括:培训场所、培训设备设施、阶段目标建设完成情况,培训体系、培训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情况,风险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及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产出情况等;

3.评估要求:对不符合建设要求、运行停滞、不能达到产出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省人社厅将取消项目称号。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准备,于5月16日前将验收评估自检报告(签字盖章PDF版)报送至职建科邮箱,配合完成实地验收评估工作。

联系人:曹淯粳     联系电话:0355-2021805

附件:1.《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5〕254号).pdf

    2.《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晋人社厅办函〔2025〕255号).pdf

   3.接受验收评估单位名单.wps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

    1、附表(国家级).tar.gz

    2、附表(省级).tar.gz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联系电话:0355-202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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